国家文物局日前发布通知,为优化申遗项目储备,提高申报工作质量,推动世界文化遗产事业高质量发展,决定开展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》更新工作。
此次更新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》,主要是为了完善预备名单动态管理机制、预备项目培育工作机制,建立近期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项目梯队,提炼展示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精髓,增强中华文明传播力影响力。
根据通知,预备项目将向遗产类型较为稀缺以及跨省、跨国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项目适当倾斜,并统筹考虑申报项目在保护、管理、研究、展示、利用等方面的工作基础。
本次工作采取各地自主申报、逐级遴选、专业评审的方式实施。由市人民政府作为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》的申报主体,负责填报《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申请表》。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初审遴选,形成推荐名单并上报。省级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2项。跨省、跨国联合申遗项目不受数量限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