运城晚报讯近日,河津市文物保护中心完善“四有”资料整理工作,将河津市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资料全部归档。
河津市文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安排部署了文物“四有”资料整理工作后,该中心文物股工作人员赵娜、侯晖、宁津欢、岳倩文、武茜尔等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、标志说明、记录档案和保管机构工作规范》,利用上下班时间,通过近一个月的时间整理,圆满完成了河津市文物保护的“四有”工作。
文物保护“四有”工作指的是有保护范围、有标志说明、有记录档案、有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,直接记述和反映了文物保护利用中最原始的记录,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及历史价值。
河津市文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,河津市共有213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单位,其中国保5处、省保7处、市保9处、县保57处、未定级135处。本次整理工作将河津市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资料全部归档,建立健全了文物保护档案资料体系,为文物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了充足依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