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古代的赈灾救济救急

来源: 运城新闻网日期:2023-08-03 11:48:12阅读量:19605

孙晓明

自古以来,安邦睦邻、悲悯苍生的理念早已渗透在中华民族的血液中。

民为国之本,民以食为天,历来治国安邦者奉行这个道理。辅佐齐桓公九合诸侯而首开春秋大国争霸局面的管仲曾说:“王者以民为天,民以食为天,能知天之天者,斯可矣。”民以食为天,国以民为本,“天之天”,便是饮食。

南北朝时代,兵荒马乱,百姓深陷水深火热,公私赈施抚恤,每每有之。这样的事在其他朝代并非没有,但以这个时代尤为突出。北齐卢叔武,官至刺史、迁太子詹事。他生活俭约,一般常食粟饭葵菜,齐灭国后他竟冻饿而死。大概是受其父卢文伟轻财爱客德行的影响,生前他“在乡时有粟千石,每至春夏,乡人无食者令自载取,至秋,任其偿,都不计较。然而岁岁常得倍余”。春夏之交,青黄不接,虽无灾荒有时也会饿死人。卢叔武并不计较得失,而且每年所得还回的粮食,竟是借出去的一倍有余,可见民风之淳朴。

还有北魏官至都官尚书、骠骑大将军的卢义僖,家乡连遭水旱,他以数万石谷子接济平民。结果收成还是不好,他不仅没有让乡人偿还债谷,还当众烧了借契。北齐李士谦也曾“出粟万石以贷乡人,属年谷不登,债家无以偿,皆来致谢。士谦曰:‘吾家余粟,本图赈赡,岂求利哉!’于是悉召债家,为设酒食,对之燔契,曰:‘债了矣,幸勿为念也。’各令罢去。明年大熟,债家争来偿,士谦拒之,一无所受”。李士谦这种无私的行为深深感动了乡亲,在他死后,会葬者达万余人,人们争相为他立碑颂德。

遇到严重自然灾害时,政府要开仓赈灾,有时还会强制富人协助政府救助贫民。北魏宣武帝元恪,在延昌元年五月,“诏天下有粟之家,供年之外,悉贷饥民”,令天下有粟之家,除留下自家维持生活的口粮外,将粮食全部贷给饥民。那一年灾荒太严重,不久皇上又下诏书,“诏出太仓粟五十万石,以赈京师及州郡饥民”。地方官吏有时也仿照皇帝的做法,在不得已时命富人接济贫人。据《魏书》记载,樊子鹄为殷州刺史,“属岁旱俭,子鹄恐民流亡,乃勒有粟之家分贷贫者”,贷粟之后局势还真得到了控制。

也有一些富民会主动协助官府,帮助平民度过饥荒。如刘宋人徐耕,曾在大旱之年到县衙陈词,以米千斛助官赈贷,结果受到皇上的称赞,还任命他当平原县令。陈朝出身贫苦的吴明彻,好不容易积攒了三千斛粟麦的家业,他看到邻里乡亲饥荒无食,于是同兄长们商议,把自家的粮食计口分给了乡亲,“计口平分,同其丰俭”。又如刘宋大明八年,“东土饥旱,东海严成、东莞王道盖各以谷五百斛助官赈恤”。五百斛虽不为多,但救人救命之心可嘉,史籍上还特此记上了一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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