贺伟
皋陶是舜、禹时期的士,即大理官,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大法官。史传皋陶的故里,在山西省洪洞县。
皋陶
皋陶名庭坚,字聩,古籍中有写为咎繇,据传是颛顼帝与邹屠后的第七个儿子。《明一统志》《大清一统志》载:“皋陶,洪洞人,县南十三里,墓木之西,庙宇崇坡之上,守臣以岁祀焉,制也。”《洪洞县志》云:“皋陶出生在洪洞县士师村,死后葬村东二里许,村东北建祠。庙、墓数千年在焉,祭祀不断。”
皋陶大约生活在公元前2280年至公元前2170年间,原始社会末期和奴隶社会初期。当时在晋南一带,尧、舜、禹部落联盟,形成了华夏诸方国的核心。皋陶卓有成效地辅佐了尧、舜、禹三代君主,有圣臣之称,是我国先秦史中一位有深远影响的人物。他创刑,造狱,倡导明刑弼教、以化万民,成为中国历朝历代制定和完善法律制度所尊崇的楷模,其影响绵延四千余年。
《尚书·虞书》载:“帝舜三年,帝曰:‘皋陶,蛮夷华夏,寇贼奸宄,汝作士,五行有服,五服三就,五流有宅,五宅三居,惟明克允’。”又记:“咎繇作刑”“皋陶造狱而法律存”。《夏书》曰:“昏、墨、贼、杀,皋陶之刑也。”由此可见,皋陶刑法是中国最早的刑法,是我国真正意义上的刑法开端。夏代的禹刑、商代的汤刑、西周的“九刑”或“吕刑”,都是从皋陶之刑的基础上发展来的。
皋陶制刑注重教化,明“五刑”以弼“五教”,期于予治,刑期无刑,体现了皋陶英明的刑罚观。在原始社会末期部落相互征战,成批的屠杀俘虏,简单而又残忍地对待犯罪,所以皋陶提出:“天讨有罪,五刑五用哉!”制定了五种刑罚,以惩办不同罪行的人。而在刑罚起源之初,他就提出了“慎刑”“轻刑”“期于无刑”的思想。“慎刑”就是不能滥施刑罚伤及无辜;“轻刑”就是宁可从轻处罚,而不可刑重于罪;“刑期无刑”就是希望最终消灭犯罪,“以至未等用刑而案先泯”。为了实行以惠民安民的德政,皋陶倡导“五典”“五礼”“五服”。既然天意指定了区别天子、诸侯、大夫、士、庶人的礼节,并设计了五种服饰,就应顺应天意,同心同德理政。既然安排了父义、母慈、兄友、弟恭、子孝之间的伦常关系,就应相处和睦。执行“五刑”,以辅“五教”,达到天下大治的目的。
皋陶在原始社会末期,人类正逐步从蒙昧野蛮进入文明的历史阶段,开法治和“民为贵”的思想先河,使上古社会的人类开始迈向文明。皋陶成为古今史学家公认的中国司法的始祖。其借助以判断曲直的独角兽,也成为中国司法的象征。
皋陶之所以能成为上古时期与舜、禹齐名的先圣,并受到众臣和舜帝禹帝的钟爱和尊重,这是与其在治国方面表现出来的非凡才能和过人的韬略所分不开的。
从《尚书·皋陶谟》可以看出,皋陶的政治主张是实行德政,而辅之以法治。他强调君臣修身,应由上而下,由己及人。只有勤政廉政的人,才能治好国家,才能恩泽于人民。民心之安,取决于君臣之德。他提出“慎身”“知人”“安民”的方略,“允迪厥德,谟明弼谐”,即按照先王的道德处理政务,能够实现谋略,做到同心同德。“君子”之德风也,小人之德草也,由于草见之风必偃的道理,上位者如有德,百姓必然会虚心学习,上行下效,而若是其身不正,则虽令不从。“慎身”,就是严格要求自己,提高品德修养,上下就会显现和谐之气,利于政事推行,便能够“惇叙九族,庶明励翼”。“知人”,是要对不同能力的人委以不同的职务,知人善用,人尽其才。只有知人善用,才能为民谋利,使人民安定,而显示出君主德治的威力和作用。皋陶详细指出要任用“九德”之人,“九德”即是“宽而栗”“柔而立”“愿而恭”“治而敬”“扰而毅”“直而温”“简而廉”“刚而塞”“强而义”。这九个方面的德,可以说将人类不同个性的修养概括无遗。皋陶鼓励大家敬谨修德,具有三德可以为卿大夫,具备六德就可以为诸侯,而天子就应合九德而并用,并以之布施政教。
从皋陶与舜、禹之间讨论如何具体实行以德治理国家的才略,和“慎身”“知人”“安民”的主张中,我们不难看出,皋陶不仅是一位辅弼君主的圣臣,更是一位具有以德治国思想的奇才。为此,“帝禹立,而举皋陶荐之,且授政焉”。皋陶在总揽朝事中,谋划了一系列有关的社会制度、习俗、文化等全方位的革新方案,使兴“五教”、定“五礼”、设“五服”、创“五刑”、亲“九族”、树“九德”这些重大措施付诸实践,建立了社会正常的秩序,加强部落与部族的联系和融洽,从而出现了尧天舜日文明时代,其后便有夏王朝应运而生。
皋陶作为众姓皈依的先祖,从中国到东南亚及其他地区,形成了分布有序的姓氏辐射网络。据古籍载,皋陶有三子。皋陶卒后,其长子伯翳,封于嬴秦,秦始皇嬴政乃皋陶长子之后。次子伯益,原是舜的畜马官,因养马有功被赐为嬴姓。周孝王时,伯益之后封秦邑,号称秦嬴。伯益后裔造父,周缪王时造父取骥之乘匹献缪王,王使造父御,攻徐偃王,破之,乃赐造父以赵城,由此为赵氏。赵城在今山西洪洞县,古造父之邑,赵姓始祖。皋陶的少子仲甄,事夏,封于六,次封偃。六,即今安徽六安。偃,在今山东曲阜西。英、六等姓为皋陶少子后。偃姓后来逐渐迁于楚,舒、徐、阮、江、黄、叶等姓均为皋陶后裔。
根据《路史后记》《宗室世系表》《汉书人名表》《中国姓氏寻根》等书记载,皋陶历代子孙世代袭“大理”职务,故称理氏。商末人理徵执法不阿,得罪纣王被处死,其子利贞逃往伊墟,避难于李树靠摘果充饥,为了感谢“木子”野果的恩典,便改“理”为李氏。利贞的六世孙李耳,就是著名的道家思想创始人老子。据《唐书·宰相世系表》记载:“理,出自嬴姓,皋陶之后,世为大理,以官命族为理氏。”又载:“理,李古字通,老子因祖为理官,以为姓。”到了唐朝,李姓为国姓,欧阳修编撰《新唐书》为李唐王朝作宗室世系表,按历代李姓宗支从皋陶一直排到唐高祖。唐明皇李隆基正式尊封皋陶为“德明皇帝”。著名历史家何光岳在其《阮国考》中考证,阮氏也是皋陶后代,现朝鲜、越南、美国及东南亚一代的阮氏家族,都与皋陶有着密切的血缘关系。
综上所述,皋陶“创刑造狱”,推行“德主刑辅”“明刑弼教”,而达到“天下无虐刑”,到“慎身”“知人”“安民”的政治主张和修身治德的方向,可以说皋陶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奠基人。皋陶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部分之一,为建立华夏民族文明的制度夯实坚固基础起到了关键的作用。上古时代与我们虽相距遥远,但在社会的文明进程中,仍然能感受到皋陶文化的影响。皋陶文化作为中华传统文化的瑰宝,是一笔宝贵的精神遗产,今天我们应当更好地研究皋陶文化,开发和振兴皋陶故里,以寻找文明根脉为现代化服务,推进依法治国,再创华夏文明的新辉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