胡建,字子孟,汉代河东人氏。汉武帝天汉年间任军正丞,即军中法官,家境贫寒,常同士卒同吃同住,很得人心。
当时军中有一监军御史,在营区偷开墙洞,私卖军品牟利,违反军法。胡建想惩治这个贪官,但监军御史的地位并不一般,不是能轻易拿住的。胡建只好设一险计。他对身边的士卒差役说道:“我欲与公有所诛,吾言取之则取,斩之则斩。”做好准备之后,在阅选士马的那一天,监军御史和护军首领均列坐于庭堂之上,胡建领着军卒和差役上前拜见,军卒差役也跟在胡建背后行礼,此时胡建手指监军御史说“取之。”军卒差役一拥而上将监军御史拖下庭堂,按倒在地上。胡建又说“斩之。”军卒差役立即将这个监军御史杀掉。在座的护军首领十分惊奇,不知所以。此时,胡建把早已写好的奏章从怀中取出,大声说道:“臣闻军法立武以威众,诛恶以禁邪,今监军御史,公穿军垣以求贾利,私买卖以于士市,不立刚毅之心,勇猛之节,亡以帅先大夫,尤失理不公。黄帝李法曰‘壁垒已定,穿穴不由路,是谓奸人,奸人者杀’。臣今谨按军法,以斩于军中,昧死以闻,致民志也。”自这件事之后,胡建盛名远播。
后来胡建担任渭城令,治绩很有名望。时值汉昭帝年幼,皇后父上官将军安,与皇帝的姐姐盖主的私夫丁外人友好。这个丁外人一贯骄恣横行,与京兆尹樊福结怨,竟然命其门下人将樊福射杀,然后将凶手藏在公主家中,执法官吏不敢去捕捉。胡建愤起率吏卒去围捕,也未能得手,反而被诬告说伤了公主的家奴,要治胡建下属的罪,胡建抗辩说是奉公而为,无罪可究。盖主极为恼怒,使人上书告胡建侵辱长公主,并庇护犯罪的下属。但由于大将军霍光的阻止,上奏被搁置下来。之后因霍光老病,上官将军安代替了霍光的职位,下令逮捕胡建,胡建只好以自杀表示抗议。
胡建自杀后,官民都知道他死得很冤,专门建立了祠庙来纪念他。其不畏权贵,秉公执法,得到大家的钦敬。班固《汉书》撰有胡建传记,使之千古留名。可见公道自在人心。